承诺函
我公司作为本次竞争性谈判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竞争性谈判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竞争性谈判申请书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竞争性谈判以求侥幸中选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竞争性谈判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竞争性谈判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申请人的行为。
五、竞争性谈判申请书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服务、商务等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xx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2年5月17日